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有效吗
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,违反这一规定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。此外,如果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同样也会被认定为无效。
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理由的概述:
1.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三十二条 :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。
2.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 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损害国家利益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种情形。
3.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 :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、意思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。
4. 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 :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。
总结来说,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都是无效的,因为它们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不具有法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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